代表者姓名(必填)

    姓(拼音)

    名(拼音)

    住所 (必填)

    國籍

    郵編號碼

    -

    省市

    市區鎮村、門牌、建築物名、號室

    預約者的情況(必填)

    ※請填寫我們能夠聯繫到您的電話號碼及郵箱地址。

    電話號碼

    - -

    手機號碼(當日可取得聯絡的號碼)

    - -

    郵箱地址

    確認郵箱地址

    年齡

    未滿20周歲的團體在租賃自行車時需提交以下承諾書

    預約內容 (必填)

    租賃日

     年  月  日 

    租賃時間

     時 00 分 

    返還日

     年  月  日 

    返還時間

    17 時 00 分 

    Hybrid自行車 120cm~185cm

    公路自行車 145cm~180cm

    Hybrid自行車有兒童用尺寸選擇。(120cm〜)

    合計台數 (必填)

    Hybrid自行車

     台

    公路自行車

     台

    預約者身高 (必填)

    ※請填寫自己的實際身高

     

    1名

      cm

    性別 

    自行車種類 

    2名 

     cm

    性別 

    自行車種類 

    3名 

     cm

    性別 

    自行車種類 

    4名 

     cm

    性別  

    自行車種類 

    5名 

     cm

    性別  

    自行車種類 

    6名 

     cm

    性別 

    自行車種類 

    7名 

     cm

    性別 

    自行車種類 

    8名 

     cm

    性別 

    自行車種類 

    9名 

     cm

    性別 

    自行車種類 

    10名 

     cm

    性別 

    自行車種類 

    申請租賃數量達10名以上的話,請提前與我們諮詢。

    申請者問卷調查(若方便的話,煩請回答下記調查。不是必填項目)

    • 這是您第幾次利用琵琶湖一周自行車租賃? 

    • 您是通過何種方式了解到琵琶湖一周自行車租賃的?
      五環生活HP、博客車輪之國HP其他HP、博客雜誌、導遊書籍TV、收音機朋友、熟人、家人其他

    • 本次參加自行車之旅的人數
      合計人數  男性人數  女性人數 

    • 本次騎行路線
      琵琶湖一周 約200km北湖一周 約150km其他

    • 請選擇本次騎行路線時參考信息的來源
      五環生活HP、博客車輪之國HP其他HP、博客雜誌、導遊書籍TV、收音機朋友、熟人、家人其他

    • 平常會騎行帶有變速裝置的運動自行車嗎?
      不是

    • 您的騎行經驗(年)? 

    • 您希望通過郵件獲取騎行活動及促銷信息嗎?
      不是

    • 選擇您感興趣的服務(多選)
      琵琶湖一周自行車租賃根市自行車租賃(MEGURINKO)自行車售賣、零件諮詢旅遊活動咖啡

    • 其他問題

    預約前請務必仔細閱讀下記規章,並勾選“同意”(必填)

    本規章適用於利用特定非盈利活動法人五環生活(以下簡稱【團體】)運營的琵琶湖一周自行車租賃(以下簡稱【店鋪】)服務的租賃自行車的客人。此外,本規章中未規定的事項也應遵循社會法律或一般慣例。

    第1條 (目的)
    本團體宗旨在於通過本店提供的各項服務,充實客人自行車運動體驗並普及自行車運動文化。

    第2條(利用資格)
    只有符合下記全部項目的客人,才能租賃自行車。
    (1)贊同本團體的宗旨,並能遵守本規章以及其他交通規則的客人
    (2)能提供有效聯絡(電話)的客人
    (3)租借當日能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的客人
    (4)身體狀況能夠應對本次活動的客人
    (5)不會酒駕的客人
    (6) 未滿20周歲者在利用本服務時,需要父母或年滿20周歲以上人員(以下統稱保護者)的陪同。另外,無同伴的情況下,需提供保護者親筆簽署的承諾書。本規章所規定的各項責任由保護者與利用本人共同承擔。
    (7)過去未拖欠自行車租賃費用的人
    (8)其他項目,由本團體判斷
    (9)中小學生不可單獨使用

    第3條 (預約)
    1. 預約申請截止日期為前一日17點。預約方式為網絡預約及電話預約。
    2. 預約時需提供使用者的姓名、年齡、身高、電話號碼、希望租賃的車種(Hybrid自行車or公路自行車)、租賃以及返還希望日和時間。
    3. 根據自行車租賃的借出情況, 我們有可能無法提供您所申請的自行車。
    4. 網絡預約時,客人回復來至工作人員的預約確認郵件後,預約才生效。請注意本店鋪不能向預約未生效的客人租賃自行車。
    5. 預約表格內請務必填入有效的可用郵箱地址。在未收到自動回復以及店鋪工作人員的預約確認郵件時,請及時與我們聯繫。請將手機電子郵箱設定為可接收PC郵件。因電子郵箱設定錯誤以及未能接受郵件等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由客人承擔。
    6. 未提前預約,客人當天也可租賃自行車。但我們需要30分鐘到1個小時的準備時間。同時我們會優先辦理已經提前預約的客人。
    7. 租賃自行車當日,如果預計會遲到的場合,請於預約時間前與我們聯繫。另外,並請考慮第6條中規定的申請手續的所需時間。

    第4條(預約變更)
    1.預約者可通過電話或郵件的方式變更預約。
    2.預約變更時,請告知希望租賃的自行車種、台數、租賃日期時間、返還日期時間。
    3.根據租賃的狀況,我們有可能無法滿足佻的變更需求。
    4.關於提前2天17點以後的預約變更,則需要支付第5條所規定的取消預約所需費用。
    5.預約變更時,變更前的預約作廢。

    第5條 (取消預約)
    1.預約者可通過電話或郵件的方式取消預約。
    2.預約取消成立須以收到店鋪工作人員受理預約取消的回信為準。請注意。
    3.在未提前聯絡的情況下,超過預約租用時間1小時後,預約會自動取消。
    4. 在預約時間前2天的17點之後取消預約,會產生解約費用。
    (1)預約時間前2天的17點到預約時間前1天的17點之間取消預約的場合,須支付本團體另外規定的租賃預定期間全天的解約費用。
    (2)含自動取消在內,預約時間前1天的17點之後取消預約的場合,須支付租賃預定期間全天的租賃費。

    第6條 (利用申請手續)
    利用申請手續如下:
    (1)同工作人員一同確認租賃自行車申請表(琵琶湖一周自行車租賃的承諾書)中記載的注意事項以及租賃內容。
    (2)填寫規定事項。
    (3)同工作人員一同確認自行車本體、標準裝備品以及可選擇部件(以下統稱租賃品)。
    (4)計算租賃費用。原則上,需按本團體的規則提前支付。
    (5)向店鋪工作人員了解租賃品的使用說明。
    (6)店鋪工作人員協同客人調整自行車。
    (7)店鋪工作人員和客人一同確認租賃品是否存在缺陷。
    (8)店鋪工作人員向客人交付租賃品。

    第7條 (租賃品的歸還)
    1. 客人須在預定歸還時間前將租賃品返還給店鋪。
    2. 早於預定歸還日返還的話,會將剩余天數視作預約取消,且同第五條所規定會產生解約費用。
    3. 請保持租賃品無損壞原樣歸還。有異常或發生故障之處,請迅速與店鋪工作人員聯繫。

    第8條 (租賃合約的成立)
    1.租賃品的租賃合約是以店鋪收取租金並向客人交付租賃品時生效。
    2.因意外事故(如被盜等) 導致無法租賃給客人預約的租賃品時,店舖有權單方面取消預約。

    第9條 (利用申請無效)
    在租賃期中,如發生下列行為,店舖有權在不通知客人的情況下,單方面取消預約申請,並要求客人立即歸還租賃品。在此情況下,由第六條所產生的一切已收取費用,將不予以返還。
    (1)違反本規章。
    (2)由於客人的原因而引發了事故。
    (3)不符合第二條規定時。

    第10條 (超過期限)
    1. 超過預定歸還時間時,請迅速聯絡店鋪。
    2. 超過租賃時間後歸還,客人應當支付本團體另外規定的超時費用。
    3. 因延遲歸還而導致後續申請者無法租賃等,給第三方帶來損失的情況下,客人需賠償第三方的損失。
    4. 已到預定歸還時間,但仍未收到客人的聯絡且未歸還的情況下,店鋪會通過電話•郵便•電子郵件等形式與您進行確認。另外,即便沒有與您確認成功的場合,依據本規章規定也會產生超時費用。

    第11條 (店舖內設施的使用方法)
    1. 請文明、正確使用店舖內的各種設施。
    2. 洗手間請保持整潔。關於垃圾分類以及丟棄,請向店鋪工作人員諮詢。
    3. 遺忘物品時,請聯絡店鋪工作人員。對於可保管的遺忘物品,本團體會保管兩個月。但類似於髒衣物這類不好保管的物品,由本團體判斷是否廢棄。廢棄費用由客人承擔,廢棄後的異議申述,本團體概不認可。
    4. 貴重物品請客人自行保管好。若發生被盜的情況,本團體概不負責。
    5. 非店鋪正常營業時間,一律不能使用店舖內各項設施。

    第12條 (故障•破損)
    1. 租賃品發生故障或損壞的情況下,應立即中止騎行並聯絡店鋪。
    2. 發生爆胎的情況時,租賃了工具的客人,請自行修理。如若不明白修理方法,請與本店鋪聯繫。
    3. 由客人自身責任導致租賃品發生故障或損壞的情況下,客人需賠償損失。

    第13條 (被盜•丟失)
    1. 租賃品發生被盜或丟失等情況,請迅速聯絡店鋪。
    2. 因客人自身的責任導致租賃品發生被盜或者丟失的話,客人需賠償店舖的損失。

    第14條 (事故)
    1. 租賃期間如發生事故,請迅速與店鋪聯繫。
    2. 必要情況下若需聯絡警察等依法處理的話,根據日本法律需要聯絡司法救護部門時,請客人自行聯絡。
    3. 因客人自身的責任而給本團體或第三方造成了損失,客人需賠償相應的損失。
    4. 在帶有TS標記保險的補償範圍內給予補償。
    5. 關於事故和解等必要情況,客人應承擔自身的責任。本團體以及店鋪對事故概不負責。

    第15條 (禁止行為)
    客人在租賃期間不可發生下記規定的禁止行為。
    (1)冒失駕駛、酒駕、以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
    (2)在危險場所、不適宜騎行的場所或者方法使用租賃自行車。
    (3)給步行者等帶來通行障礙的行為。
    (4)私自改造以及變更租賃品的構造•裝置等。
    (5)無故拖延租借時間。
    (6)在日落到日出期間的夜間騎行。
    (7)在湖岸、山林、河流邊等鋪設路以外的地方騎行。
    (8)轉借給合約書所記載的騎行者以外的人員騎行。
    (9)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16條 (因不可抗事件導致中途解約)
    租賃期間,因自然災害及其他等責任不在於本團體、店鋪以及客人任何一方的不可抗事件,導致租借品不能使用的情況下,租賃合約應當中止。若遇到此種情況,客人應迅速與店鋪聯絡,並預先承諾不要求返還租金。

    第17條 (誠信準則)
    若對本規章存有異議或者發生了本規章中未記載的事項時,客人以及團體、店鋪應本著誠信原則努力協商解決。

    第18條 (協議管轄法院)
    當以本規章為基礎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發生糾紛時,以大津地方法院為協議仲裁法院。

    同意

    ご注意

    注意
    工作人員確認車輛空閒狀況後,會在2到3天內給予回复。
    現階段預約還沒有正式成立。
    感謝您的申請,請您耐心等候回信。